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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启动

日期:2015-08-14

西枝江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会议召开

  经市委同意,《惠州市西枝江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被列入我市首批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昨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西枝江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会议,正式启动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仕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木林,市政府、市直和驻惠有关单位及西枝江流域内相关县(区)负责人等参加会议。邓木林主持会议。

  陈仕其充分肯定《条例》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强调,一要充分认识西枝江水源水质保护立法的重要意义。要站在历史的新起点、全局的新高度,秉持科学立法理念,保证我市立法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二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动作为。坚持市委领导、市人大常委会主导,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县(区)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有序、稳步推进立法工作。三要处理好全局与局部、上位法与本级立法以及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发挥地方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四要牢牢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立良法、求善治。

  邓木林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突出问题;要加强调研分析,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要增进沟通协作,增强工作合力。

  西枝江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是我市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启动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根据立法工作方案,法规草案将于今年10月、12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一审和二审,于明年初提请市人大例会审议和表决。(臧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