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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将在南沙设两家法定机构

日期:2016-03-01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6-03-01

      29日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2016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计划》包含16个立法项目,其中正式项目13项、预备项目3项。13个正式项目中包含《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明珠湾区开发建设管理局设立规定》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设立规定》,广州市法制办副主任刘庆国透露,这两个局类似深圳早前设立的前海管理局,是法定机构,将承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
      在立法中给予制度支持
      刘庆国介绍,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设立明珠湾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和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是“在立法中给予南沙自贸片区两个制度支持,这两个局不是临时机构,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常设机构,完全是新的机构类型,叫做法定机构”。
      刘庆国称,类似机构在英美等国家和我国香港地区并不是新鲜事物,而且深圳前海管理局、佛山顺德等地也有类似管理体制创新,“南沙自贸片区的发展不仅体现在经济上,也体现在体制机制创新上。”
      那么,未来南沙的这两个法定机构将主要承担什么职能呢?刘庆国回应,根据相关规定,这两个局要承担的职责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公共管理方面的职责,一个是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责。至于人数规模,刘庆国回应,“因为法定机构是一个新鲜事物,是否用传统意义上的编制,在立法过程中还要再研究。”
      为创新提供一个模板
      法定机构跟区、街的职能如何划分呢?“南沙提速发展,人流、物流、资金流都向这里聚集,这就需要有管理,就需要在体制机制上进行创新,设立法定机构就为这种创新提供了一个模板、一个方向。设立后,法定机构的运行方式、管理方式将有别于传统的运行方式、管理方式,哪些归法定机构管,哪些归当地政府管,要等规定出台后,再做出划分界定。”刘庆国称。
      按照前海的模式,法定机构可以采取市场化标准高薪揽才,这两个法定机构的领导是从体制内选拔还是高薪向社会招聘?“以上问题都在酝酿中,等规定正式出台时才会有答案,”刘庆国称,“深圳前海的做法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