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至31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广州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木林列席会议,并在会上做两部法规的说明。我市的两部地方性法规 《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惠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获本次会议批准,意味着我市首批制定的两部地方性法规诞生。
会议审查了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两部地方性法规,认为两部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会议决定予以批准,由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
2015年3月,新修改的立法法明确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同年5月28日,惠州成为全省首批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市之一。300多天后,惠州交出“成绩单”,两部地方性法规在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后,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马学青 臧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