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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06省直部门公开预算 预算管理制度得成效

日期:2016-04-12

来源: 广州日报   2016年04月12日 14:19:42  

      11日,记者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广东省10个方面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在2015年按规定将8项省级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基础上,2016年增加至9项。截至2015年年底,106个省直部门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省财政厅指出,在建立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方面,加强政府预算体系之间的统筹衔接,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2015年按规定将8项省级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2016年增加至9项。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一般公共预算比例。
  完善收支预算管理方面,在编制2016年预算草案中实现首次分地区编制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预算表、首次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开展零基预算改革,建立财政供养分类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和保障重点、绩效优先的项目评估机制。2016年将试点范围扩大至20个部门。
  省财政厅完善了预算论证制度。按照绩效优先,保障重点的原则,加强预算项目论证。项目支出应明确绩效目标、实施计划和时间进度,2016年预算提交绩效目标的一级项目2000多个,二级项目2万多个。
  2016年,省财政按照“一个部门一个专项”的原则,将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从2015年的219项整合压减至50项,专项资金预算“一年一定”,不固化安排。
  政府性债务管理方面,省财政厅开展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和置换,缓释债务风险。组织对全省存量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清理甄别,并将财政部下达广东3批置换债券1255亿元全部分配至市县置换存量债务。实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完善债务风险防控体系。根据各地债务风险情况,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解至省本级和市县,实现债务限额管理。发行新增债券333亿元,筹集资金支持经济稳定增长。
      财政信息公开方面,建立信息公开定期通报机制,督促省直各部门和市县及时公开预决算信息。截至2015年年底,106个省直部门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1个地级以上市、119个区(县)全部公开了2015年总预算及本级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记者 何颖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