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明日满周年
2015年5月28日,惠州人民翘首以盼的地方立法权正式 “落入囊中”,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成为广东省首批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设区市之一。明天是惠州行使地方立法权一周年的日子,手握地方立法权的惠州在这一年里做了哪些事?
惠州首部地方性法规下月起施行
2014年底,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省人大的要求对本市地方立法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去年4-6月开展了地方立法需求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制订了去年立法计划。
为保护一条江立一部法。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去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会议,正式启动首部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
去年8月下旬,《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草案)》初稿形成。此后,几经论证、反复修改。去年10月和12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先后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
今年2月召开的惠州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今年3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的决定》。
今年4月22日,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同时公布法规全文。
“立规矩”的法上月已施行
《惠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是惠州今后制定地方性法规“立规矩”的法,该条例是一部程序法,有了它,惠州制定地方性法规就有“法”可循。
该条例也是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确定的审议项目之一。法规立项以后,起草工作组起草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多次论证,反复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去年12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初次审议。
今年2月的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惠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今年3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惠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
今年4月23日,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惠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公布该部法规条文。
惠州的立法脚步并没有停歇,第三部法规 《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已经在制定中。同样是惠州首批地方立法项目之一的法规,《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去年12月开始公开征求意见。今年4月初完成了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并于5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5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对该条例草案进行首次审议,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并将提交下一次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要立良法,首先要完善机构设置。这一年里,惠州也在不断完善立法机构。2015年11月19日,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成立,惠州地方立法工作有了“智囊团”;同日,市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揭牌,惠州立法智库建设跨出关键一步。惠州学院在此基础上,成立了惠州学院地方立法研究院,作为学院的二级机构,专业从事地方立法的科研与教学工作。
(潘丽军 陶倩 周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