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3 来源:珠江时报
珠江时报讯(记者/黄淦颖)记者昨日获悉,市法制局公开征集2017年度我市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建议项目,征集意见时间截至8月2日。
根据新立法法及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佛山市自2015年5月28日取得地方立法权,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去年以来,市法制局通过公开征集地方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报送市政府审议并形成了《佛山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规章制定计划》。该计划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大领域,分为制定项目和预备项目两类。其中,制定项目六个,包括《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佛山市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建设与监督管理办法》《佛山市物流寄递实名制实施办法》《佛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佛山市西樵山保护管理规定》;预备项目三个,包括《佛山市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佛山市用电安全管理办法》《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在此基础上,佛山继续征集2017年度立法建议项目。记者了解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市法制局提出2017年度我市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建议项目(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需提出项目名称和建议立法的主要理由(如必要性、可行性、建议采取措施、建议制定法规还是规章等)。
■征集意见方式
1.邮寄地址: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16号楼佛山市法制局法规科,邮编528000;
2.电子邮箱:fagui@fzj.foshan. gov.cn;
3.传真:83320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