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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研究中心到西湖景区管理中心座谈、调研

日期:2016-06-24

       本网讯 6月23日,惠州市立法研究中心到西湖景区管理中心进行座谈调研。我中心《惠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调研组陈新华副教授、邓芳讲师和科研助理邱巧云参与了此次座谈。座谈调研受到了西湖景区管理中心赵主任的热情接待和积极配合,使得座谈调研活动收获丰富,为我市立法提供了不少借鉴,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

      一是关于执法权的问题,西湖景区管理中心没有执法权,流动摊贩到景区红线范围内摆卖都没有任何办法,管理中心能做的只有劝阻、劝导,等相关执法部门来执法。

      二是关于景区规划和周边建筑物高度控制问题,西湖周边缺少提供游客停车的地方,红线范围不断缩小,缺少景区指示牌,比如菱湖景区比较分散,游客不容易发现,另外景区周边建筑越建越高,导致视觉上景区范围越来越窄,作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周边建筑的高度理应要强化控制力度。

      三是关于污水偷排问题,排污系统雨污不分流,生活污水排放较严重的地方在玉滩宾馆,排放的是龙丰、防疫站的生活污水,还有黄塘地区。在没下雨的时候只排放一部分进市政管道,地表污水也会进入西湖,如果下中到大雨污水就会全部排往西湖。

      四是关于游泳和偷钓问题,西湖的游泳情况基本不存在,即使有也会及时将游泳者送到警察局,断绝景区游泳的情况。西湖景区在2015年7月以前设有垂钓区,现在垂钓区已经被废除了,对景区内垂钓执法的单位是公安局。

      五是关于经费问题,取消门票以后,政府对景区管理很模糊,资金投资没有细化有序,经费拨款比较笼统,没有分支列项,近几年削减景区经费,没有系统给经费,当年给管理中心750万相当于取消门票的赔偿,难以维系景区运作。

      六是关于景区噪音问题,从丰渚园到核心景区沿线粗略统计有17处摊档、丰渚园内有23处耍太极、广场舞、唱歌的组织,接到有16单投诉广场舞噪音滋扰,曾经报给城管、环保局称没有标准无法处理,难以执法。

      七是关于生态修复工程,很多专家都提出不同意见,意见情况都不一致,管理中心认为在没有截断污染源的情况下,搞生态修复工程都是治标不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