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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研究中心到环保局座谈、调研

日期:2016-07-12

  本网讯 7月11日,惠州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到惠州市环保局座谈调研。我中心《惠州市公园管理条例》调研组参与了此次座谈。座谈调研受到惠州市环保局的热情接待和积极配合,使得座谈调研收获丰富,为立法提供了不少借鉴,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在惠州市环保局的调研中,针对惠州市环保局的有关情况,惠州市环保局雷战雄发表了看法和提出建议:

  一、惠州市环保局的职能是全市公园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排污企业的管理等,对公园的直接管理内容不多;在公园的空气质量标准方面,没有专项标准,仅制定全市大型空气质量标准;惠州市有五个空气监测的设点,实时监测,并联网至国家环保部。

  二、影响公园及公园周边空气质量的因素有:日常生活物质的污染,周边餐馆排污,露天烧烤摊贩空气污染,机动车尾气排放;正规餐馆装有油烟净化器,这一块主要由县区管理。

  三、公园在建设的时候进行环评,由中介公司负责,县区环保部门审批;审批权限由环保部内部的规范性文件规定。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保部门仅管理工业噪音;生活噪音的管理和处罚由公安部门管理。

  五、关于市民投诉烧烤摊贩问题,一般市民会直接向管理处投诉,环保部协助处理。

  六、公园内部清洁卫生由环保部门管理。

  七、立法建议:

  1、公园的种植的植被物种搭配应多考虑地方特色;

  2、要预防外来物种入侵,污染本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