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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研究中心外出江西省井冈山风景名胜区考察、调研

日期:2016-08-25

       本网讯8月24日,惠州市立法研究中心外出江西省井冈山风景名胜区进行考察调研。我中心《惠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调研组全程参与了考察调研活动。考察调研受到了井冈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的热情接待和悉心介绍,使得考察调研活动收获丰富,为《惠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立法提供了不少借鉴,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

       在江西的立法调研座谈会上,杨局长介绍了《江西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的立法经验:

       一是关于井冈山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模式,井冈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是井冈山管理局下属单位,相当于规划建设局,承担茨坪区域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建设、公共设施、污水处理和规划建设内容。风景管理这一块分多部分处理,绿色旅游景点由旅游发展总公司管理,红色旅游景点由博物馆管理,旅游发展股份公司管理负责管理游船索道,门票处管理景区景点门票收入,新成立景区执法处则负责景区综合执法的内容。

       二是关于景区保护工作中,执法权是否清晰的问题,景区以前是临时性的执法机构,由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景区行政执法处,执法处主要是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旅游管理处和井冈山管理局三方面抽调安排人员,现在变成常设的、副处级的机构:,目前尚未组建好,执法处计划85个编,其中7个行政编,其他的都是事业编。由13个部门授权组建:工商、食品、卫生、林业、公安、交警、环保、旅游、城管等的部门组成,常设执法大队,负责指定区域,与原先临时组建不同,现在可以直接立案处理案件,执法前进行专门的执法培训。

       在到各部门协商抽调人员组成井冈山风景名胜区执法处的时候,对方授权就有明确交代责任归属,并且在条例中也有明确规定执法主体,执法发生的责任归井冈山管理局,行政复议也由井冈山管理局管理。

       三是关于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执行起来比较困难的主要是建筑兴建问题,上头修建建筑的要求,与自身风景名胜区保护、禁止随意建造建筑的要求相违背。

       四是关于景区污水排放处理的问题,井冈山景区的污水管网和生活污水的管网是完全分开的,污水不会相互交叉、污染,我们的污水都是一级排放,没有工业,按照景观用水的规定来看,景区景观水必须达到二类水质。

       五是关于景区是否存在游泳的问题,井冈山风景风景名胜区不存在游泳问题,一是因为水体稀缺,二是水温度太低不合适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