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下午,惠州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裕瑾莅临我院,在图书馆多功能报告厅就“地方立法的原理与实务------以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为视角”这一主题做了一场精彩的专题讲座。我院林清明主任,院党总支书记蒋炜,易清、李才锐等地方立法研究院的相关老师出席了本次讲座。
本次讲座陈裕瑾主任从立法属性、立法作用、立法体制、立法过程、立法参与这五个方面系统地分析了我国地方立法的原理与实务。陈主任引经据典,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介绍了地方立法的五种主要属性是:重要政治活动、重大决策活动、规则构建活动、利益协调活动和政治参与活动。陈主任认为地方立法的任务就是构建具有法律效应的规矩。讲座中,陈主任还与同学们探讨了设区的市获得立法权的主要意义,向同学们介绍了我国“一元、两级、多层次”的立法体制。陈主任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讲解了地方立法权限以及详细解释了“不抵触、不越权、有特色、可操作”这四个立法的原则与要求。
最后,陈裕瑾主任还讲解了地方立法的基本步骤以及人民群众参与地方立法的途径。陈主任希望,这次讲座不仅是向同学们传递关于地方立法的知识,更是希望引发同学们对地方立法的思考。他认为,我国正处于法制改革的重要时期,地方立法对于完善我国法律体系有着重要意义。因此,他期望望同学们努力学习,积极参与到地方立法的相关实践工作中去。
本次讲座的开展,既使法学专业的同学们对地方立法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也激发了同学们参与地方立法实践的积极性。
(彭帆影/文 叶丽琳/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