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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地方立法实务培训班顺利开班

日期:2016-10-21

  1020日至21日,受惠州市人大法工委委托,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的要求,适应惠州市依法治市和地方立法工作需要,培养和造就一支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地方立法骨干队伍,惠州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承办的2016年地方立法实务培训班在惠州学院顺利开班,为期两天。参加培训班的学员有惠州市人大、惠州市直属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惠州市政法学院法学院教师,惠州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全体人员及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等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


  1020日上午,2016年地方立法实务培训班开班仪式在行政楼一楼视频会议室举行。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木林发表讲话,他提出:一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我市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二要认真学习,不断提升立法实务水平,努力把培训成果转化为促进立法工作的实际行动。三要严守纪律,确保培训质量,以优良的学风和严谨的态度,保证培训的质量和实效。四要突出重点,准确把握做好地方立法的“四个理念和四个要件”。做好地方立法坚持生态化、精细化、民主化、本土化四个理念,同时符合普惠行、一致性、可行性、约束性四个要件。


  随后培训班全体学员一起合照留念,合照后培训班正式开班,上午的课程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石佑启以“深化改革与推进法治良性互动”为主题进行讲授,下午的课程则由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审查指导处处长余建红以“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定位和要求”为主题进行讲授。

 

  1021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然和惠州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裕瑾分别以“立法技术规范”和惠州市地方立法实践暨《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研讨会为主要内容进行了讲授。

  地方立法实务培训班以我国的立法体制、地方立法的定位和要求、立法技术规范等为教学内容,采用专题授课、现场教学、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增强了培训的专业性与针对性,提高了立法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