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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职能部门调研座谈会

日期:2016-11-16

  本网讯 11月16日,惠州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到博罗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进行座谈调研。会议由博罗县人大常委会周副主任主持,会议的主题围绕职能部门调研提纲为中心展开讨论,以易清主任和陈友乔博士提问为形式进行调研。各职能部门代表人员耐心解答了我中心的疑问。以下是会议的主要内容:  

  博罗县人大常委会周副主任介绍与会人员,并对会议主题、目的和罗浮山保护立法的重要性进行了简要说明。易清主任首先对各职能部门的出席表示感谢,然后向各个职能部门围绕调研提纲和职能部门的职能进行提问。

  县环保局代表对调研提纲中问题和目前景区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说明。第一,调研提纲中第十、十三、十四、十五都不属于环保局的职能;第二,不在景区规划里的餐饮、农家乐厨房油水和酒店的生活污水对景区水体水质造成一点影响。

  县国土局代表说明罗浮山的规划并详细地回答了土地污染、土地违规使用等方面的问题。目前没有关于大罗浮山的国土规划,要根据立法保护的要求进行编排;罗浮山地理位置要请地图出版社明确;福田的采石场周边可能有土地污染的情况;村民因为没有宅基地而存在抢建房屋的现象。国土局回应了违法用地处理的程序问题和提出了三点建议。违法用地的处理是国土所发现问题然后交由国土局处理。建议:第一,执法方面景区没有独立的执法部门,国土所也无权执法;第二,细化执法主体;第三,在做罗浮山总体规划是要考虑村和明确宅基地。

  县环保局代表就土地污染、生活污水、协作部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解释。环保局目前没有土地污染的典型案件和突出的环保执法案件。在显岗水库周边的房地产、横河镇、部分农村的生活污水都有经过生活污水设施处理再排放。由于目前没有授权的规定、机制的不成熟、执行队伍的缺乏,现在没有授权给镇进行执法。与环保局对接的部门是管委的规建科和长宁的环保办。

  县公安交警队代表说明了罗浮山景区内外交通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第一,景区内有电瓶车,禁止机动车进入;第二,景区存在停车位不足和路边标识不明显的问题。第三,交通事故数据主要在罗浮大道和冲虚观。

  县交通局代表对停车位规划、公共交通、加油站规划、公路的建设和养护等八个方面进行了解释说明。第一,目前有5000个停车位在规划中;第二,惠州汽车总站直达罗浮山的车次多,时间大概是一个小时,博罗县里也有三条公交线到罗浮山;第四,加油站要与规划局、住建局和交通局等几个部门共同确定;第五,公路建设和养护是分开的,建设费用是县道由县出资,而乡道、村道由各乡镇管委会出资,平时养护是有专门配套的;第六,会解决好土地开发建设利用过程中存在利益冲突问题;第七,目前交通局在征求268线延伸到惠州市的意见,沿线的公交车站要看乡镇有无意愿以及是否有资金去建设和完善;第八,重新建公路的经费一般情况下是县财政和当地政府的是五五分成,工程都要以报县常委会会议为准,无太明确的条件。

  县税务局代表说明了取水、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水务执法等8个方面的情况。第一,罗浮山保护区内取水主要是地表水和地下水;第二,经专家评审没有出现水土保持违法的企业单位;第三,水库都经过蓄水设施加固,河流基本上都进行了整治项目;第四,30多座水库,都是按照广东省水功能区规划,显岗水库保护区周边开发都按照水功能规划严格审批;第五,近3到5年没有执法处罚,但嘉宝田和九崖洞的遗留问题是在近两三年处理的。第六,水镇执法主要是针对破坏山塘水库、违法取河沙的行为,饮用水库当地的政府村民保护到位,一般无违法现象;第七,水库与库区范围内,如应急,有成文的规定和细则,划分水功能区、开发区等;第八,在水务方面需要细化的方面接下来会针对草案进行。

  民政局针对殡葬和景区外迁百姓的保障作出了解释。民政局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在没有对景区内的坟墓进行过普查,如有迁坟计划,再组织相关工作。老坟和新坟有不同的迁坟程序,存在偷建新坟的行为但没有接到群众举报。现在景区内是有坟墓的。景区迁出来的百姓的最低生活保障执行的是民政局,就业应该属于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