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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首法”获充分肯定

日期:2016-12-12

提高设区的市立法质量暨法规审查批准后点评会召开

  4月6日,提高设区的市立法质量暨法规审查批准后点评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对惠州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点评,认为《条例》选题精准、亮点突出、特色明显、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契合绿色发展理念,对全省各地水环境保护立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木林出席会议。

  张广宁对《条例》给予高度评价。他说,惠州市首部地方性法规,选择与惠州百姓密切相关的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进行立法,针对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上游治山、下游治污”理念,重点解决“治什么、怎么治、谁来治”三个问题,选题针对性强,具有地方特色,回应了社会关切,体现了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立得住、行得通,立法工作扎实有效,成绩突出,值得充分肯定。要深刻认识用好设区的市立法权的重要意义,通过地方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发展,积极解决本地区事务、调整社会关系,更好地释放制度红利。

  邓木林介绍了 《条例》的立法目的、制定过程,以及《条例》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主要制度设计、保证质量的相关安排等。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以及来自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与获得立法权的市建立合作关系高校的专家学者对《条例》进行点评,并给予较高评价,同时也对《条例》在贯彻执行和进一步完善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条例》在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后,获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市人大常委会近期将发布公告对《条例》予以公布,并明确施行时间。这也是《立法法》修改后,我省首部由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臧博 翁敏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