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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学特色课程介绍

日期:2017-03-06

  惠州学院的地方立法学自2016年起开设,学校在重视程度、资金投入以及教师的引入上花了一定的功夫,使我校地方立法学课程的教学和建设迅速发展。目前我校地方立法学教学已初具规模,具有资深的主讲教授作为教师团队召集人,并有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团队共同进行授课。

  2017年1月12日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高校联盟评审通过立法学特色课程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12月12日向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高校联盟申请,是以惠州市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为主导,惠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惠州学院政法学院共同协作开设的法学特色课程,本课程由惠州市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主任易清教授担任课程负责人并领衔开展地方立法学优秀专业课程建设,组建精干的教师团队,鼓励校外相关专业领域有一定造诣的专家、著名学者或行业精英共同承担主讲工作。

  本课程教学理念是,根据本课程应用性强,需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的特点,在教学过程中,注重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在掌握地方立法学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突出地方立法素质和能力的培养,重视在教学中培养学生的依法立法的精神以及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立法调研和立法起草的实际运用能力,提高学生的地方立法专业综合能力。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包括:地方立法原则、地方立法体制、地方立法程序、地方立法解释与变更、地方立法的清理汇编与编纂、地方立法技术、地方立法评估、地方立法监督等内容;具有课程内容新颖,课堂教学与实践性教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特点。

  通过本课程教学,使学生能够掌握有关地方立法的基本理论和具体法律法规规定;熟悉有关地方立法的程序,能开展或者配合进行立法调研、立法起草、立法论证和立法评估工作;树立以地方立法解决地方社会问题的观念和依法立法的精神;具有一定的处理地方立法事务的能力和立法职业素质。

  使学生们掌握有关地方立法的基本理论和具体法律法规规定,掌握地方立法的基本环节和主要流程,对主要的立法调研、立法起草、立法论证和立法评估活动有一定的认识,能主持或者配合进行相关立法活动;运用所学地方立法知识分析和评价具体的地方立法活动,运用地方立法学知识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以及培养讨论、沟通、交流和合作能力;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具有较强的求知欲、探究精神和一定的职业发展观,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具有耐心、细致等意志品质和踏实肯干、乐于奉献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