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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学课程教学(第十四周)

日期:2017-05-25

  本网讯 523日下午,在地方立法学课程学习上,我们的课堂迎来了新的学习章节。迎来了我们地方立法学课堂新的一位授课老师,惠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副主任潘丽军。

  本次课堂潘老师将带领同学们学习第十章——地方立法监督。潘老师在课堂开始之前运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向同学们提出了一些有趣的地方立法实践问题,与同学们热烈讨论,展开了愉快的地方立法学关于地方立法监督课程的学习。潘老师向同学们生动形象地介绍了地方立法监督的概念和意义,开启同学们对地方立法监督的好奇心;进而通过我国各地在地方立法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和实际操作,利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解说,使同学们更加深入了解地方立法监督的内涵和实际情况。潘老师还通过自己在惠州市地方立法中具体实践经验和切身感受,与同学们交流互动……

  整个课程下来,同学们对地方立法的监督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深入地学习了地方立法监督的内容,拓宽了学习的新视野,得到了更多地方立法学的知识,潘老师的精彩授课为同学们引领了地方立法学课程新的学习方向,令同学们受到了更多的启发和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