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6月21日至23日,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法制局委托,为了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的关键需求,适应法治惠州建设和我市地方立法工作需要,实现培养地方立法工作骨干队伍的目标,惠州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承办的惠州市2017年地方立法实务培训班在惠州学院顺利开班,为期三天。
参加本次地方立法实务培训的学员分别有:惠州市第十二届法制委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干部、市法制局干部、市直有关单位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和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惠州学院相关专业领域教师,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全体人员、各县(区)人大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各县(区)职能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市政府法律顾问和市律师协会律师代表、市专业机构负责人或业务骨干,近200人。
6月21日上午,2017年地方立法实务培训班开班仪式在惠州学院行政楼一楼文城视频会议厅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华贵,惠州学院副校长赖美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审查指导处处长余建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裕瑾、市法制局局长巫民慧,出席开班仪式。开班仪式由惠州学院副校长赖美琴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华贵发表动员讲话。
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华贵在开班动员时提出,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立良法、求善治,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认真学习,不断提升立法能力;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规律的认识和研究,继续为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严守纪律,确保培训质量;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培训纪律,服从培训安排,不迟到、早退,不随意缺课、请假,积极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开班动员后,有关领导与全体学员合影留念。
本次培训邀请了在立法或地方政府规章方面经验丰富的专家授课。他们围绕我国地方立法工作基本方法、立法技术规范、地方立法的定位和要求、地方立法典型案例分析等主题,从实际经验和案例出发授课,增强了培训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并针对我国的立法体制、地方立法的定位和要求、立法技术规范等内容,采取专题授课、现场教学、案例教学等形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有效提高了立法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