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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滴水如何规范处理 佛山考虑通过立法完善

日期:2017-10-26

    大洋网讯 《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下称1号令)作为佛山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的第一部地方政府规章,曾引起广泛关注。

    1号令自去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至今已满一周年,昨日,佛山市住建管理局和佛山市法制局组织召开一周年成效交流会。会上,各区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部门交流了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进展情况,同时也针对空调滴水、宠物排泄事件、饲养家禽家畜等执法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立法需求,市法制局专家对其进行了答疑。

    施行成效

    建立卫生责任制度 开展地锁地桩清理

    1号令作为佛山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的第一部地方政府规章,一大亮点就是建立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该制度是“门前三包”的延伸拓展,“门前三包”仅限于临街商铺协助做好门前卫生,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不仅内容涵盖了市容整洁、卫生整洁、卫生设施完好等多方面,空间上也实施了全覆盖。

    昨日,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各区市容卫生责任制度有序建立中,如禅城累计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300份,顺德十个镇街已于去年9月全部完成责任书签订,高明与商家店铺签订了555份责任书,三水则于去年9月分两批共计签订了6881份责任书。

    不过,各区也提出了责任区制度执行过程遇到的困难,如禅城指出“一店一档”信息建设落实难,商家转让频繁,难以及时更新,无照经营的商铺、商铺保洁工作外包的卫生责任制落实难等。

    除此之外,地锁地桩清理也是1号令的重要部分。施行至今,禅城依据1号令开展地锁地桩清理行动122次,清拆地锁、地桩1210个,顺德共组织专项整治行动15次,高明共拆除地桩、地锁共62宗。

    执行难点

    宠物排泄、随地吐痰取证难

    今年7月20日,《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废止,佛山各区根据1号令进行市容卫生环境管理。在此情况下,各区在市容卫生环境方面遇到了一些实际情况,并在会上提出了立法需求。

    目前对私设地锁、地桩的处罚力度相对有限,各区都提到在清理地锁、地桩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难点。对此,佛山市法制局法规科科长陈泳槟进行了初步回应。

    他指出,1号令属于规章,其罚款数额有限制,广东省规定对于公民的罚款不超过100元,对企业的罚款则不超过5万元。针对反映的情况,职能部门将会向相关部门反映或考虑将1号令上升为法规。

    而大家都很关心的宠物排泄、随地吐痰、高空抛物、噪声大等行为,却往往存在取证难的问题。

    如何更好取证需要进一步探讨,陈泳槟坦承,区别于其他违法行为,这些行为具有瞬间性,除非是有监控或周边有多人证明,才有可能取证并处罚。通过立法很难根本解决问题,重点还在于加强宣传教育。

    实地走访

    张槎下朗村居民主动参与管理

    昨日下午,记者随全市五区及32个镇街城市管理相关单位负责人走访了禅城区张槎下朗村,只见村里十米多宽的柏油沥青路面平整干净,街道两旁店铺招牌统一整齐,店面外观整洁有序。

    据悉,在过去一年的时间里,张槎下朗村以“百村”升级市城中村改造提升项目,同时借1号令实施试点为契机,完善市容卫生责任区相关制度。如今张槎下朗村村容村貌有了整体提升。值得一提的是,张槎下朗村还为每家店铺门前设立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公示牌,牌上有责任范围、要求等。

    住在街道旁的江先生告诉记者:“现在管理严格了,街面干净,商铺前面乱摆卖的情况明显改善了,大家都不好意思随便弄脏。”

    空调滴水如何规范

    考虑通过立法完善

    夏日炎炎,临街空调冷却水凌空排放的情况却时有发生。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此前曾接到空调凌空排水的相关投诉,但1号令中没有相关的条文对空调凌空排水行为作出规定,只有《佛山市城市管理考评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有相关要求,并建议在1号令中增加相应条文作为补充。

  三水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管板块相关工作负责人也表示,对于在日常执法中遇到的空调滴水问题,目前没有相关查处依据,需要佛山市尽快填补法律空白,便于执法时能正确运用法律依据。

    对此,陈泳槟表示,此前立法并没有将空调滴水问题纳入集中关注的焦点,日后可以考虑通过立法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

  文/广报记者冯嘉敏 通讯员兰岚、吴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