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年1月24日下午
地点:博罗县消防大队
调研人员:曾平辉、宋作海、李文珊、廖凯俊
2018年1月24日上午,惠州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到博罗县消防大队进行座谈调研。我中心《惠州市消防条例》调研组参与了此次座谈。座谈调研受到了博罗县消防大队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热情接待和积极配合,使得座谈调研收获丰富,为我市立法提供了不少借鉴,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
1、历史违建问题。根据消防法律法规,没有经过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及建设不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及备案手续,并不得投入经营使用。由于违法建筑当初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不能办理相应的消防行政许可,就干脆不经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不购置消防设备。直接裸奔经营,成为管理的空白。
2、电动车问题。按照规定,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但是没有安全的集中的统一停放充电地方,停放在室外,容易被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