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年1月29日下午
地点:惠东县消防大队
调研人员:曾平辉、宋作海、康钦春、廖凯俊
2018年1月29日下午,惠州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到惠东县消防大队进行座谈调研。我中心《惠州市消防条例》调研组参与了此次座谈。座谈调研受到了惠东县消防大队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热情接待和积极配合,使得座谈调研收获丰富,为我市立法提供了不少借鉴,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
1、消防监督管理立法存在不足,监管缺乏法律依据。《消防法》中没有明确对居民住宅、个体工商户等的消防义务进行规定,导致一方面公安消防机构在法律适用上的困扰,实务工作中有观点认为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个人进行处理,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2、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大多出租房位于城郊结合部及小集镇、高层建筑的地下空间内和待拆迁房内,这些地方建筑平面规划不符合规范要求,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足,无必要的消防水源,进入通道狭小,现有的道路常常被违章建筑所占用或者被堆放杂物占据。这些地区的消防工作管理较薄弱,是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难点”、“乱点”、“盲点”,这些地方一旦发生火灾,消防人员及车辆难以及时到达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