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0日下午,本周课程内容是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立项,由惠州市人大法工委法规科科长马学青给我们讲授。对于马老师,同学们并不陌生(因为上周他才给我们上过课),但是对于立项,着实感到陌生(因为接触得少)。
马老师给同学们介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成后对法的要求和立法法修改后立法权主体数量的变化情况,指出当下的立法需求,不仅是要有法可依,更要实现良法善治。接着,他讲解了立项概述、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立法项目库等内容,具体包括了立项的目的和意义、原则、论证,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的编制概况、项目安排、编制步骤、实施、调整和监督,立法项目库项目的征集、筛选、管理和调整。通过本市及其其他地方的立法实例,同学们对于立项的陌生感慢慢地消解,积极地想参与“我为立法建一言”中去。
三节课下来,同学们了解和认识到了立项的重要性,提高参与立法实践的积极性。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普法,是我们法律人从事法律行业的初衷和使命,它在这里(课堂)延续和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