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开聘任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公告
为了发挥专家在本市地方立法工作中的智力支持作用,进一步推进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惠州市人民政府拟向社会公开聘任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人数:20名。
二、聘任形式:兼职。
三、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热心地方立法工作,有较强的法治意识;
(三)年龄在65周岁以下(以聘任时的实际年龄为准);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水平,专业领域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以及法律、行政管理等方面。其中,从事理论研究的,必须具有副高级或者以上职称;从事实务工作的,从事本行业工作必须满10年以上;
(五)熟悉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基本情况,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已经获聘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资格的不再应聘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
四、立法咨询专家的工作内容:
(一)对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提供咨询意见或者建议;
(二)参加重要立法项目的起草、调研以及规章立法后评估;
(三)对相关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相关法规、规章草案的论证或受市法制局委托,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中涉及到的的重大理论和技术性问题进行研究论证;
(四)参加市政府相关立法课题的研究、评审;
(五)参与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
(六)其他与地方立法有关的问题。
五、聘任期限:3年。
六、应聘报名时间: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5月21日。
七、应聘报名地点:惠州市法制局法规科。
八、选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个人报名可直接填表报名,单位推荐以所在行政、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单位集体组织报名推荐。
个人报名及单位推荐均需由本人填写《惠州市人民政府特聘立法咨询专家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单位推荐的申请表须由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应聘人员须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惠州市法制局法规科报名应聘。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惠州市人民政府特聘立法咨询专家报名表》一式两份;
2.2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基本情况介绍、专业优势及为政府提供立法咨询的基本设想等;
3.本人身份证明、学历及学位证书、执业证书及相关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二)资格审查
市政府成立专门的选聘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和业务能力进行审核考察,按照择优选聘的原则确定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具体人选。
(三)公示
拟聘任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人员名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法制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政府审查确定,签订聘任合同,颁发聘书。
(四)其他事项
立法咨询专家的报酬按实际参与立法论证次数及工作难易程度来确定,具体支付标准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鄢志文,于广军,联系电话:0752-2892775。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区江北云山西路六号行政中心五号楼7楼706室。邮编:516003。应聘同时应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gk706@126.com。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