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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能力建设(第十四、十五周)

日期:2018-06-13

  2018年6月5、12日下午,地方立法学课程开始了新的学习篇章——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能力建设,由易清老师给同学们讲授。

易老师先是带领同学们回顾了学过的章节。接着,他围绕着立法工作者、专家学者、社会公众三个主体展开,讲授了如何有效地提高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能力。他通过立法工作者能力建设介绍了专业人员配备和能力培训的情况;通过立法智库咨询服务能力建设介绍了三种不同的地方立法智库,和同学们一起探讨了它们各自的优劣势,提出要充分发挥各种智库的作用,优势互补,更好地服务地方立法;通过公众立法参与能力建设总结了立法参与的渠道、立法参与的能力要求和能力建设,提出了要以制度激励和保障公众参与。 

  此次课堂,同学们掌握了地方立法能力建设等知识,对“大智立法”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内涵有了更深的领会,对两者的关系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大智”是“科学”和“民主”的集中,“科学”和“民主”是“大智”的依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