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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技术(第十周)

日期:2021-05-13

【地方立法学课程】 第八章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技术

 

本网讯 2021年5月13日上午,地方立法学课程开始第八章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技术的讲课。本次授课地点是教学实验大楼302教室,授课老师由政法学院法学系臧博老师担任。

课上,臧老师首先通过马克思的一句名言“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是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是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导入课堂教学,启发同学们的思考。接着从地方立法技术的概述、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结构技术和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语言表达技术三方面进行讲授,通过一些有趣的问题和视频,与同学们交流互动,向同学们生动形象地介绍了地方立法技术的概念和内容,引起同学们学习地方立法相关技术的兴趣,课堂氛围融洽。

通过本次课堂学习,同学们基本了解“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技术”这一章的内容,认识到立法技术和语言表达的重要性,拓宽了学习的新视野,获得了更多地方立法学的新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