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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能力建设(第十四、十五周)

日期:2021-06-17

【地方立法学课程】 第十二章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能力建设

 

本网讯 2021年6月10日和17日上午,地方立法学课程开始第十二章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能力建设的讲课。本次授课地点是教学实验大楼302教室,授课教师是课程负责人易清教授。

易老师首先给同学们回顾了已经学过的章节,阐明这一章内容将分成立法工作者能力建设、立法智库咨询服务能力建设和公众立法参与能力建设三部分进行讲解,为同学们解答了如何有效地提高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能力。易老师通过立法工作者能力建设介绍了专业人员配备和能力培训的情况;接着,通过立法智库咨询服务能力建设介绍了地方立法官方智库、地方立法高校智库和地方立法民间智库三种不同的地方立法智库,和同学们一起探讨了它们各自的优劣势,提出要充分发挥各种智库的作用,优势互补,更好地服务地方立法;最后,通过公众立法参与能力建设总结了立法参与的渠道、立法参与的能力要求和能力建设,提出了要以制度激励和保障公众参与。

此次课堂,让同学们清晰了解地方立法能力建设的内容和基本要求等知识,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内涵有了更深的领会,引发同学们对地方立法实践的新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