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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论证与听证(第九周)

日期:2022-04-29

【地方立法学课程】 第七章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论证与听证

 

本网讯 2022年4月29日,地方立法学课程进入第七章“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论证与听证的内容”的授课,本次授课老师由惠州市人大法工委办公室主任何振兴担任。

课堂上,何振兴老师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论证与听证”内容分为三节内容,明确从“地方立法论证与听证概述”开始讲授,重点在于第二节“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论证的组织实施”和第三节“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听证的组织实施”内容。

在第一节“地方立法论证与听证概述”中,何老师首先通过“奇葩说”案例的形式引入课程教学,引发让同学们对区分论证与听证的思考,进而加深对本次授课内容有一定的认识。接下来,何老师着重从概念和特征、法律依据、目的和方式、功能和意义这四方面分别阐述论证与听证,深入分析了论证与听证的不同之处。最后,在第二节和第三节内容的讲解中,何老师重点讲述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论证与听证的组织实施”的组织实施主体、组织实施内容和实施过程内容,让同学们更加明确如何制作论证报告与听证报告。

通过本次课堂教学,能够让同学们对“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论证与听证”的认识更加深刻,明确了在地方立法实践工作中作为公众如何参与地方立法论证与听证,也明确了作为立法工作者如何开展论证与听证工作、制作论证报告与听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