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学课程】 第八章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技术
本网讯 2022年5月6日,地方立法学课程开始第八章“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技术”的讲课,授课老师由政法学院法学系臧博老师担任。当天上午的授课班级19法学1班和2班正常上课,而下午的授课班级19法学3班与政法学院的其他通知安排的时间存在冲突,另行安排于6月1日进行补课。
课上,臧老师首先通过马克思的一句关于立法者的名言启迪同学们,引导同学们积极思考如何很好地作为一名立法者、把控好立法技术关口。臧老师明确这章内容从地方立法技术的概述、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结构技术和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语言表达技术三方面进行讲授,通过视频和立法案例向同学们生动形象地讲解了课程内容,同时在课堂上通过问答的形式与同学们交流互动,引起同学们的学习兴趣,营造了良好的课堂氛围。
通过本次课堂的教学,同学们清晰地认识和了解“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技术”这一章的内容,不仅明确立法技术对于起草地方性法规的重要性,还进一步拓展清楚语言表达在日常生活和沟通上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