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学课程】 第十一章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监督
本网讯 2022年5月20日,地方立法学课程进入第十一章“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监督”的授课,本次授课老师由惠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科科长潘丽军担任。
课前,潘丽军老师首先和大家分享法律职业考试的相关经验和实务中的经验,其次运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向同学们提出了一些有趣的地方立法实践问题,与同学们热烈讨论,从而展开了该章节内容的学习。潘老师将本章内容分成“地方立法监督概述”“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监督的主体、内容、规则与形式”和“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监督的实施”这三节内容。在第一节内容中,潘老师阐述了地方立法监督的概念、特征与意义,让同学们对“何为地方立法监督”有了基本的了解。然后,潘老师结合自身的地方立法工作实践和具体案例,重点讲解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监督的主体、内容、规则与形式”和“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监督的实施”内容,使同学们更加深入理解和掌握设区的市如何开展地方立法监督实施,也令同学们对地方立法实践有了更多的启发和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