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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学绪论(第一周)

日期:2023-03-10

【地方立法学课程】地方立法学绪论

 

本网讯  20233月9日,2022-2023年第二学期的地方立法学课程开课了,课程授课班级共有3个班,分别是20法学1班、2班和3班,共计152名学生;授课地点是旭日科技大楼B座302教室,授课时间为第1-16周周四,具体情况是20法学1班1-2节授课20法学23-4节授课20法学35-6节授课。

据悉,此次授课教师是课程组团队成员彭小丁副教授,彭老师是政法学院的专任教师,同时也是惠州学院地方立法研究院的专家,深度参与惠州市的地方立法项目和参与完成多项立法成果,具有资深的地方立法经验。自课程开设以来,彭老师多次为学生讲授地方立法学课程章节内容,教学经验丰富。

 

课前,彭老师首先给同学们介绍了课程建设管理相关情况,明确地方立法学课程是2020年被评为广东省线下一流本科课程,目前处于省线下一流本科课程的建设周期;同时也阐明借助学习通平台以辅助课程教学管理工作,同学们可以在学习通平台上查看教学计划、课程大纲和教学课件等课程资料,方便同学们课后学习。其次,彭老师强调了课程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为了解同学们对课程学习的基本情况,授课前让同学们填写《地方立法学》课程课前调查问卷,以便课程组更好地设计教学环节,结合同学们的课程需求,从而提高课程组团队教师的教学质量。最后,为进一步促进课程教学,加深同学们对课程内容的了解,阐述了作为课程开设的主要单位——惠州学院地方立法研究院赠与同学们两本惠州市地方立法成果,即惠州市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报告系列丛书《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调研报告》《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立法调研报告》,以供同学们课程学习参考

彭老师以学科建设为切入点开始讲授,明确“一门学问如果要发展成为一门学科,是需要具备多方面条件的,而其首要条件,是它应当具有特定的或专门的研究对象。”,立法学是专门以法的创制活动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分支学科;作为立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地方立法学则是以地方国家机关法的法的创制活动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让同学们对地方立法学在法学学科体系中的地位有了初步的了解。

彭老师指出,本次课共分为四节内容进行讲解,第一节和第二节内容从地方立法学的角度进行讲述,第三节和第四节从设区的市的角度进行讲述。彭老师引用学科前沿知识,首先给同学们讲授地方立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进而深入阐述地方立法学的产生和体系构成,阐明任何一门学科的产生与发展都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地方立法学的产生亦如此,地方立法实践的不断丰富、地方立法制度的存在和地方立法研究的不断完善是其产生最根本的条件,让同学们对我国地方立法产生的基本情况有明确的认识。同时,彭老师结合2015年立法法修改的实际情况,阐明地方立法主体扩容,地方立法有了新的发展,设区的市顺应地方立法需求,也应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服务地方实务,由此展开了第三节和第四节设区的市内容讲解,让同学们进一步了解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研究范围和研究对象,理解并掌握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学习意义和学习方法。

课堂的最后,彭老师对同学们寄予殷切期望,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课程内容,能够在课程学习中能学有所悟、亦学有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