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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概述(第二周)

日期:2023-03-17

【地方立法学课程】第一章 地方立法概述

 

本网讯  20233月16日,地方立法学课程进入第一章 地方立法概述授课,授课教师是课程负责人易清教授。据悉,易清教授是政法学院的专任教师,同时担任惠州学院地方立法研究院院长(暨惠州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主任),带领立法团队多次承接惠州市地方立法项目,助力市人大、市政府出台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也主持了多项立法方面的科研项目,立法成果显著,地方立法实务经验丰富。

课上,易老师通过提出“何为立法”的问题教学法,引发同学们的对立法的思考与讨论从而展开了地方立法概述章节的讲授。易老师首先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概念、特征和沿革”内容,让同学们清楚理解立法与地方立法这两者概念、特征的联系和区别。其次,易老师结合自身工作实务,详细地讲解地方立法的原则”内容,阐明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这三个基本原则的重要性。最后,易老师通过引导同学们思考“地方立法的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进而深入阐述了“地方立法的作用”内容,也讲解了“地方立法的要求”内容,让同学们清楚了解和掌握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不抵触、不越权、有特色、可操作”要求。

通过此次课的教学,同学们对地方立法的概念、特征等基础知识有了基本了解启发了同学们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思考,后续的课程其他章节学习奠定了初步知识体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