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惠州市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升服务市场主体的能力和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拟制定《惠州市优化市场主体服务条例》。现将《惠州市优化市场主体服务条例(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7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我局,邮箱地址:sck709@huizhou.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城区下埔大道22号司法大楼一号楼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科(邮编516001)。
特此公告。
附件:1.《惠州市优化市场主体服务条例(草案送审稿)》.docx
2.关于《惠州市优化市场主体服务条例(草案送审稿)》的起草说明.docx
惠州市司法局
2026年4月7日
来源:惠州市司法局网站